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颁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9日颁布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布告,,全文如下:::

 

凭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发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布告》(税委会布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就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提出的有效申请实现了审核,,决定排除其中部门商品,,有关事项如下:::

对附件清单所列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信息起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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